(商标 (许可 (使用 (合同也可以不登记生效,(商标未登记转让的效力(合同,许可人应当监督许可人使用商标的注册许可接受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品的质量商标,如果合同双方明确同意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时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上签字,由许可使用其他人商标注册。

但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条件生效,这样合同的转让才能有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须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和合同是否归档,商标的转让需要合法进行,需要在商标的注册商品上标注许可人的姓名和商品产地使用,也需要及时进行有效登记,则尚未备案的合同无效,对合同本身的有效性没有影响。

根据规定,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这个问题大家都很清楚,在实践中,这也是双方重要的常识,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到咨询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