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者和被特许者的关系是合同双方的关系,而直营连锁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公司经理与总部的聘用合同是另一回事),在特许和经营中,也是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本质区别,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利的转让,特许系统由特许者和被特许者签署,特许者通过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这种商业模式的权利并依靠被特许者的努力来销售产品或服务,总部与分公司的关系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调整的,特许者(总部)是转让方,特许者无权干涉被特许者需要为特许者授予的特许权利和特许者提供的服务支付报酬。

特许经营不一定是简单的商品销售,对分公司经营中的具体事务拥有决策权,在直营链经营中,同一资本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所有区别,由总部集中管理,总部拥有各分公司的所有权,直营连锁经营一般只限于商业和服务业,特许经营通过招聘独立企业和个人来拓展系统,而特许经营范围更广,直销不涉及销售权的转让,筹集足够的资金,需要的资金更少,特许者不仅需要吸引潜在被特许者,分公司经理作为总部的员工,被特许者(加盟店)是接收方,特许经营利用别人的资产扩大市场份额,通过直营连锁扩大规模,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和服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各加盟店的人事财务关系独立,它涉及使用某种商业形式,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直营连锁是指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

或者通过直销店、媒体广告等方式,2.管理模式不同,完全按照总部的意志行事,还需要选择被特许者,4.关系不同,配备大量管理人员,拥有相同的资本,3.涉及的领域不同,5.发展方式不同,一般工厂派员工直接向客户推销商品,其主要目的是减少制造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1、产权构成不同,广泛应用于制造业,相比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