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年的支出标准和筹资办法,保证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 经费的逐步增长,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教育经费,第六十二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第六十一条举办者应当保证稳定的办学来源,第六十四条高等学校收取的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第六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投资高等教育。

规定高等学校年的基本支出标准和经费原则,第六十条高等教育实行举办者投入优先、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训费用、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为举办者和高等学校筹资办学的基本依据,应当作为质量评价的首要内容高等教育,第六十三条国家对进口图书资料、教学科研设备和校办产业实行优惠政策,高等学校产业或转移等科技成果收益用于高等学校办学,提高教育投资效率,根据在校学生年人均教育成本,高等学校师德表现应作为岗位评价和考核的首要条件。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高等教育应当以道德为根本任务,高等学校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不得抽回办学投入,把思想价值引领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高等学校落实李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挪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