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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案件,法院:专利许可,可谈判!

2021-12-05 14:35:14    来源:    浏览量:0

“恭喜!现在是时候收集您无可避免地做出的销售损失的数百万美元的利润,但是您的竞争对手正在执行侵权行为!但不是那么快。上诉时,法院可以以您从未有权起诉侵权行为的理由抛弃您的案件、侵权人甚至可能从未对审判法庭或上诉提出异议。或者,不是那么糟糕,但还是不够,法院可以抛开你的数百万美元的利润损失赔偿金,让你实际上成为侵权者的强制许可人”。来自一段真实的对话。

这些令人不安的情况是真实的。它们是专利法的两个基本原则的结果,经常相交,但容易被忽视。第一个原则是唯一可以起诉专利侵权的一方是专利权的所有人,或大体上所有的专利权。第二个原则是,原告在侵权行为中可以追回自己的损害赔偿。

这些原则都没有听起来令人惊讶或威胁。尽管如此,它们为不愿意的任何专利所有者,从现金困难的初创企业到大型跨国公司。由于独家被许可人愿意让其许可人保留某些权利或从实体的组织或运营结构中产生的问题,这些基本原则可以允许被判决的侵权人完全逃避诉讼,或者是受到损害赔偿。

以下是真实的案例情景:

情景1:独家特许持有人起诉侵权者并占有优势。侵权者从未提出被许可人的立场起诉的问题,既不是在审判阶段也不是上诉。然而,上诉法院提出了常设问题。由于立场是专利侵权行为的管辖权问题,不能免除,因此法院自行决定将独家许可中的条款分开保留专利权人的某些权利。因此,由于专利权人的保留权利剥夺了被许可人的立场起诉而没有合并专利权人,因此法院撤销被许可人的判决。因此,法院只有在专利所有人加入的情况下,再次采取行动才能再次进行。专利所有人是一所大学,销毁被许可人身份的专有许可规定在学术和其他许可证中并不罕见;

情景2:母公司拥有专利,其子公司A根据专利发明获得成功的产品。侵权者进入市场,造成销售和利润大幅度损失。母公司起诉收回侵权者的利润,但法院接受了侵权人的辩护,认为由于母公司没有遭受任何利润损失,母公司无法追回利润损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恢复了附属公司A的利润损失,母公司加入附属公司A作为原告。不过,法院驳回了这项动议。侵权者发现,位于母公司最遥远的附属公司B的小型产品线也使用了专利发明,从而使附属公司A成为非独家许可证持有人。因此,附属公司A缺乏作为共同原告人的身份;

情景3:公司拥有专利权,并根据专利发明销售产品线。母公司收购本公司,成为子公司A。该专利仍然属于附属公司A,专利产品的营销和销售转让给母公司营销和销售子公司B。

多年后,子公司A起诉了侵权者,并力图追踪侵权者所捕获的销售利润。但是,乙方已经失去销售,而附属公司A无法追回乙方损失的销售利润损失。

附属公司A通过将附属公司B添加为共同原告来解决问题,认为附属公司B实际上是专利的专用特许持有人。附属公司B根据其利润损失获得数百万美元的损失赔偿。但是,由于没有实际协议,附属公司A根据该专利向附属公司B授予专利权,因此很快就失去了上诉裁决。根据姊妹公司经营的方式,企业家庭中只有一个“谅解”。这种事实上的排他性安排不足以赋予B公司的独家合法权利,因此,侵权者的大部分利润已经完整地逃脱了。

......

从这些情况来看,保护组织专利的经济价值需要谨慎和持续关注。在许可证的谈判中,给予被许可人少于特定领土内的所有权利,例如专有使用许可证领域,必须注意包括足以使被许可人被起诉的条款,从而保持其独占性。例如,除了关于执法的其他习惯规定外,独家使用许可证可能会给被许可人以侵权人的名义强制执行专利的第一权利,如果行使该权利,则对执法工作进行专属控制。

此外,必须继续注意维持组织专利所有权与销售任何使用专利发明的组织产品的实体的一致性。所有使用专利的发明应限于该组织的公司家族内的单一实体。另外,如果该经营实体与专利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实体不同,则持有所有权的实体应当执行授予经营实体专利权的协议。

不注意这些问题的经济后果可能很大,因为利润损失可能远远大于合理的使用费。因此,无法恢复利润损失可能会造成专利价值的巨大损失。

此外,专利价值的丧失不能保持专利所有权和使用的适当调整,远远大于利润损失与合理使用费之间的差额。许多侵权行为中的“黄铜戒指”是对竞争对手进一步侵权的禁令。该补救措施的基本要求是专利权人的证明,如果不给予强制令,它将遭受不可弥补的伤害。如果专利权人的货币追偿在上述原则范围内受到侵权人销售的合理使用费,则可能难以满足该要求。如果货币追回,即所有侵权销售合理的使用费,将使专利权人“合法整体”,专利权人不可能在诉讼中建立任何不可弥补的伤害来支持禁令,即使其子公司或。

保持专利权所有权和销售专利产品的适当一致性需要在无数情况下予以注意。他们的范围从创始人创立一个单一的公司,将专利发明商业化到专利属于受影响资产的收购和公司重组,将公司的业务功能重组,专利产品线可能从一个。

然而,在所有这些情况和其他情况下,保留起诉利润损失的权利,甚至获得禁令的能力,不应该是“拖尾狗的尾巴。“还有许多其他问题可能超过维护这些权利(专利交易)。仅仅几个例子,专利的这些经济利益可能超过税收考虑,公司与第三方的协议的限制,以及对专利成为公司担保融资抵押品一部分的担忧。然而,专利所有权的大部分经济利益的损失应该是仔细考虑的决定的结果,而不仅仅是疏忽或监督的结果。实质上应该是确实有一个“狗”附在“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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