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筑蜻蜓,我们竭诚为你服务!

怎么去申请专利,“商业方法”可以申请专利吗?法官:可以,也不可以

2021-12-05 13:43:21    来源:    浏览量:0

2010年6月28日,最高法院认定比尔斯基诉,肯尼迪法官肯定了联邦巡回法院拒绝专利申请,旨在对冲与商品交易相关的风险。五名法官中的其余四位同意,不赞成所谓的“机器转换”测试,作为确定专利转让资格的唯一标准。联邦巡回法院的上诉法院要求,该事项必须“与特定的机器或设备相关”或“特定的物品变成不同的状态或事物”才能获得专利保护。法院重申:尽管法院的裁决否认了这一测试的独家作用,但法院的先例确定了机器转换测试是一种有用和重要的线索,一种调查工具,用于确定某些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符合。

重申以前的最高法院先例,法院只排除了专利性“自然规律,物理现象和抽象思想”。不过,法院认为,根据“专利法”本身,做某事或做生意的方法至少在某些情况下符合“第101条”的专利转让权,尽管并不表示这种要求保护的明的广泛专利性。没有提供新的标准来确定任何特定的业务方法是否符合可获得专利的主题事项,法院并没有解释为什么Bilski所声称的方法是不合法的主题,史蒂文生司法大臣写了一个广泛的同意意见,大肆批评大多数人的理由,强烈地提出了一个结论:一种做生意的方法不是。

尽管很大的猜测,法院在Bilski案没有改变法定的可专利转让性要求,法院为确定什么构成可专利主题事项提供了一些额外的指导,什么将被排除为不可专利的主题。美国专利商标局已经指示其审查员团队继续使用机器转换测试作为有用和重要的调查工具。无论如何,禁止对自然法则,物理现象和抽象思想的专利。

发明人和申请人应继续考虑追求针对方法的发明,包括商业方法,但预期专利局和法院的抵制可能被称为商业方法专利。专利申请人可能必须证明这种方法不是抽象的想法。申请人应继续要求系统和存储的软件,这可能与方法不一样。

COPYRIGHT ©2006-2020 筑蜻蜓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53623号-1冀公网安备 13072502000007号 北京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