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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地理标识的食品,食品类地理商标

2022-07-17 00:27:16    来源:    浏览量:0

1、镇江香醋
镇江香醋,与山西老陈醋、福建红曲醋、阆中保宁醋并称中国四大名醋。“香”字,是指和其他种类的醋相比具有独特的香味。镇江香醋创于1840年,是江苏著名的特产,具有“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的特点。镇江香醋可用来拌凉菜,溜素菜,烹鱼肉,炖鸡鸭,提味增香,去腥解腻,开胃生津,实为厨房烹饪极佳的调味品,因此多次获得国内外殊荣。
镇江香醋的典故让其充满了神奇的色彩。相传杜康在发明了酿酒术的那一年,举家来到江苏镇江,在城外开了个前店后场的作坊,酿酒卖酒。儿子黑塔帮助父亲打打下手。一天,黑塔无意中给缸内酒槽加了几桶水,过了21天后,缸内的液体发生了变化,变得黝黑、透明。用手指蘸了蘸,送进口中尝了尝,香酸微甜。黑塔按此方式加工,把生产出来的液体称为醋,让乡里乡亲品尝,大家都称赞味道好极了,于是争相购买,口耳相传,名扬四方。这就是镇江香醋的雏形。
现在的镇江香醋既保留了传统风格,又融入了现代技术。正规企业酿造镇江香醋,都以镇江当地产的优质糯米为主要原料。糯米进厂以后要经过严格的筛选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进入生产流程。在生产工艺方面,沿用了传统的固态发酵方法,恒顺等部分著名香醋生产企业在秉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开始逐步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镇江香醋的生产流程大致是这样的:首先将糯米放在电脑控制的封闭设备中,经过7天的发酵制成酒醅。然后将做好的酒醅和优质的麸皮、稻壳、水、菌种一起制成醋醅。经过21天的翻醅、发酵,再经过淋醋、煎醋等工序后,酿出来的醋还要被注入陶罐里,放在阳光下至少曝晒储存6个月才能制成成品醋。这样酿制出来的镇江香醋液体清亮,口感绵厚,香而微甜,酸而不涩。
当前,镇江香醋已经在欧盟获得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享受与欧盟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同样的待遇。欧盟不仅要保护镇江香醋的中文名称,同时还要保护翻译成所有成员国官方语言的名称。如果出现假冒和侵权,欧盟会依照(EC)No510/2006相关条款追究其侵权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镇江香醋出口生产商的各项权利。依照(EC)No510/2006规定,非镇江区域生产的食醋滥用镇江香醋名称,非镇江区域采用镇江香醋风格、镇江香醋类型、镇江香醋方法生产的食醋,假冒产地方式误导消费者,以及虽产于镇江但没有得到中方认可的食醋,均在欧盟禁止之列,将受到严厉的打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2号批准了镇江香醋的原产地名称保护。镇江香醋原产地域范围包括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新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县。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准了镇江香醋的集体商标,商标持有人为镇江醋业协会。据《中国质量报》报道,在镇江,一共有56家镇江香醋生产企业,3000吨以上规模的专业生产厂26家,行业年产量30多万吨。获得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镇江香醋生产企业有26家,具体见表3.2。其中较大的企业有4家,即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镇江金灿香醋酿造公司和镇江恒大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镇江香醋最大生产企业之一的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原镇江恒顺酱醋厂),创建于清朝道光年间,主要生产醋、酱油、酱菜和色酒等近200个品种的系列调味品,其中生产镇江香醋30多种。企业占地面积19.7万平方米,总资产21.5亿元,系我国酱醋业规模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生产现代化程度最高、产品市场覆盖面最广的国有大型企业。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恒顺牌”“金山牌”镇江恒顺香醋。从1910年获得“南洋劝业会金奖”算起,恒顺先后5次荣获国际金奖,3次蝉联国家质量金奖。2010年,恒顺被列为上海世博会特许生产商,恒顺醋类产品荣获特许产品质量奖。近年来,企业规模飞速壮大,20世纪90年代末投资1.2亿元建成的4万吨香醋技改扩建工程使优质香醋的年产量达到6万吨,1998年恒顺产品被认定为人民大会堂宴会用品,1999年被国家绿色食品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恒顺”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不断拓展主营业务的同时,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致力于走资产经营之路,2000年控股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形成强强联合,成为中国调味品行业的航空母舰。以“一业为主,多元化发展”的经营格局,先后控股成立了宾馆、商场、油脂公司、彩印公司、纸箱公司、塑料包装公司、广告公司、国际贸易公司等数家子公司,并在全国各地成立了数十个驻外办事机构。1999年,集团控股成立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这也是中国制醋业首家上市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跨行业、跨地区、集团化、股份化的大型企业集团。据中国科技食品网报道,我国目前年均食醋消费量为250万吨,生产企业6000家。根据相关资料估算,恒顺食醋的生产能力为10万吨,推算的市场占有率为10/250,即4%。
2、涪陵榨菜
涪陵榨菜,始创于1898年,以其独特的魅力誉满神州,名扬海外。1915年,涪陵“大地牌榨菜”获巴拿马万国商品博览会金奖。1970年,在法国举行的世界酱香菜评比会上,中国涪陵榨菜与德国甜酸甘兰、欧洲酸黄瓜并称世界三大名腌菜。
涪陵榨菜之所以有名,与当地盛产的青菜头有着密切的联系。涪陵位于长江与乌江汇合之处。在涪陵漫山遍野都是一种绿色或紫红色叶的蔬菜植物,当地人称之为“包包菜”“疙瘩菜”“青菜头”。青菜头植株喜肥、耐寒、生长期短,个重500~1000克。每年白露前后播种,至寒露后开始移栽,次年立春后即可收获,惊蛰后即抽苔开花结实。然而,正宗的涪陵榨菜原料是在特殊的土壤和水质环境、气候中孕育出来的,产区面积不是很大,主要在重庆市丰都县的高家镇,及重庆巴南区木洞镇附近200公里长江沿岸地带。这一带收获的青菜头肉质肥厚、嫩脆、少筋、味优。这一范围以外的地区生长的青菜头质地较差。由于青菜头的食用和经济价值较好,后经传播,它的种植已遍布我国大江南北,以浙江的余姚地区为最盛。
涪陵榨菜于2004年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名称注册审核,原产地域范围为重庆市涪陵区现辖行政区域。在涪陵榨菜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需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涪陵榨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涪陵榨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另外,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涪陵榨菜地理标志商标的国家标准。当前,涪陵区青菜头种植面积常年达到75万亩,产量150万吨。种植涉及30余个乡、镇、街道16万农户60万菜农,“涪丰14”“永安小叶”“涪杂一号”良种普及率达95%以上,是全国榨菜原料的最大优质产区。该区拥有榨菜生产企业61家,重点龙头企业16家,榨菜原料加工户近2万户,年榨菜综合加工能力在50万吨以上,是全国榨菜的最大产销区。
成立于1998年的重庆市涪陵区榨菜管理办公室是涪陵榨菜地理标志商标行政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如下职能:负责审查全区榨菜加工企业的基本生产条件;对榨菜生产加工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组织实施榨菜科技攻关和新产品开发;负责榨菜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全区榨菜企业使用“涪陵榨菜”证明商标的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榨菜企业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职能执法部门开展区内外榨菜打假治劣工作;负责榨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和依法治农工作等。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通过了榨菜管理办公室作为申请人注册的“涪陵榨菜”证明商标和“涪陵青菜头”地理标志商标商标。涪陵榨菜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实行严格的会员制度,只有达到标准的榨菜企业才允许使用“涪陵榨菜”商标。
涪陵榨菜最大生产企业之一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有限公司,现为中国最大的榨菜生产经营集团,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农产品深加工企业50强,重庆市66户重点增长型企业,涪陵区重点企业;注册资金1.55亿元,年生产能力达6.48万吨,员工3000多人。公司拥有的“乌江牌”商标为中国酱腌菜行业首枚驰名商标;公司生产的“乌江牌”榨菜经过美国FDA登记注册、ISO9001认证、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原产地保护标记注册,绿色健康,畅销全国。经过多年的研发努力,公司产品已形成酱腌菜制品、辣椒制品、方便食品三大系列,70余个花色品种。
从重庆涪陵区政府对榨菜产业的介绍来看,青菜头的种植和成品菜的加工一直位居全国50%的水平,全国每年的青菜头成品菜的产量为100万吨(即50×2=100),如果不考虑其他类榨菜的市场情况,“乌江牌”榨菜在青菜头榨菜的全国市场占有率为6.48/100,即6.5%。如果考虑其他各种类型的榨菜市场情况,如海带、芥菜、黄瓜等,“乌江牌”榨菜在总体腌菜市场的占有率不会超过2%。3、龙口粉丝
龙口粉丝,因从龙口港装船外运出口而得名。龙口粉丝的生产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粉丝的加工技术相当复杂,俗称之为“浆里来,水里去”,非有丰富经验莫能为,一般开粉坊的人家都要专门请粉匠师傅。
据百度百科介绍,龙口粉丝是用龙泉甘水与绿豆、豌豆、蚕豆的优质淀粉,以最佳科学与传统工艺精制而成的。除以绿豆为原料的粉丝外,地瓜、玉米、高粱、豌豆、蚕豆、马铃薯等杂粮粉丝亦有生产,尤以地瓜粉丝为多。丝条匀细,光洁度高,透明度强,质地柔韧,洁白卫生,在水中浸泡48小时不变色,不发胀,食用爽口,能做20多种中西菜肴,具有消暑爽神、健康益寿等功能,是家庭及饮食业界的热煮凉拌之佳品。具有“中国龙须”美誉的龙口粉丝,因纤细柔韧、晶莹剔透、久煮不烂等特点而享誉世界。真正的龙口粉丝丝条匀细,纯净光亮,整齐柔韧,洁白透明,烹调时入水即软,久煮不碎,吃起来清嫩适口,爽滑耐嚼,而且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龙口粉丝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使用任何添加剂。
龙口粉丝与其他粉丝相比,有着悠久的历史。明代嘉靖年间,山东招远民间开始以绿豆为原料制作粉丝,使之成为粉丝的发源地和主产地,被世人誉为“银丝之乡”。随着民间制作技术的口耳相传,招远一带的制作技术慢慢传至蓬莱、龙口等地。它在明朝嘉靖年间就已蜚声商界,畅销中外。
龙口粉丝的质量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气候、温度、水质甚至晾晒时的风力都会影响粉丝的质量,因此工人的经验非常重要。过去,龙口粉丝主要靠人工制作,工厂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作坊,不仅产量少,而且工人劳动强度很大。近几十年来,随着粉丝机械和加工方法的改进,先进的机械逐渐代替了部分人工工作,于是龙口粉丝质量的稳定性得到了保证。
2003年8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烟台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使用龙口粉丝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保护。按照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保护的相关规定,在招远、龙口、蓬莱、莱阳、莱州等地以绿豆或豌豆为原料生产的粉丝,只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按龙口粉丝国家标准来生产,达到龙口粉丝的质量要求,就可以称作“龙口粉丝”,其他任何地方、任何企业生产的粉丝均不能称为“龙口粉丝”。
目前,龙口粉丝是我国第一批与欧盟互认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年产量已达25万吨,其中85%出口,产品畅销美国、日本、欧盟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双塔食品是龙口粉丝的最大生产企业。双塔粉丝年产销量达3.5万吨,产品主要包括纯豆粉丝、杂粮粉丝、红薯粉丝等。“双塔”牌获“中国驰名商标”,双塔粉丝为“中国名牌”产品。据行业人士判断,传统粉丝行业目前总产量在100万吨,市场规模不足100亿元,是比较小的细分行业,近年来内销和出口量均呈现平稳小幅增长态势。行业竞争格局相当分散,低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较低,双塔股份作为行业龙头,市场份额不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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