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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续展期和宽限期,北京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何区别

2022-05-21 08:33:31    来源:    浏览量:0

北京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何区别?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到期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这种情况被大家称为商标宽展。

商标续展和商标宽展区别

1、商标续展是在满十年的前12个月内办理,商标宽展是商标满十年后的6个月内办理;

2、续展只要官费就可以,宽展需要官费加滞纳金。

商标宽展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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